(1)全废钢冶炼时,直接还原铁的加入量要控制在30%以内,最佳的加入量要根据熔池的配碳量来决定。配碳量加大时,直接还原铁的加入比例可以大一点,反之亦然。
(2)
电炉的留钢量要偏大一些,直接还原铁的加入不能加在炉门区和EBT冷区。料篮布料时,废钢首先加在炉底,再加直接还原铁,当直接还原铁加入量较大时,应该分两批加入。
(3)加入废钢铁料的配碳量要控制在1.2%一2.o%。炉渣的二元碱度要保持在2.0—2.5之间。
(4)装入量要控制在公称装入量的中限以下,以利于熔池快速提温。
(5)冶炼过程中,在有熔池形成时,就要考虑进行喷炭操作,以降解渣中的氧化铁含量,营造良好的泡沫渣埋弧冶炼。在有脱碳反应征兆出现时,可以根据冶炼的进程调节喷炭的速度。
(6)直接还原铁容易在炉壁冷区和熔池靠近EBT出钢口的附近沉积,在脱碳量不大,熔池温度较低时,形成难熔的“冰山”,所以出钢温度要保持在1620—1650。C之间,出钢前还要仔细观察炉内的情况,,防止冷区的存在引发事故。
(7)在没有辅助能源输入的时候,或者熔池升温速度较慢的阶段,最好少加或者不加直接还原铁。主要是因为冶炼过程中熔池温度较低时,碳氧反应开始较晚,低温阶段铁会大量氧化加入渣中,在渣中富集以后流失,增加了铁耗,在熔池温度升高以后还有可能导致大沸腾事故的发生。